为进一步规范对灵活就业的服务管理,切实保护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我厅牵头起草了《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我省关于依法行政的要求以及《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暂行规定》(粤人社办〔
2013
〕
383
号)等规定,我厅拟对《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依据
为进一步规范对灵活就业的服务管理,切实保护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并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形成了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按程序审定后,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名义印发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实施。
二、听证机构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三、听证时间
2020
年
5
月
27
日(星期三)
15:00-17:00
四、听证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
483
号粤财大厦
23
楼
会议室
五、听证内容
《广东省灵活就业人员用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六、听证会报名
(一)
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信、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参加听证会。
(二)
请报名参加听证的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日内向我厅递交书面报名申请书,报名申请书应当包含申请人姓名、住所、联系电话、对听证事项的基本意见和理由,同时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材料;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的,还应填写所代表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
(三)
来信请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
处(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483
号
粤财大厦
3709
,邮编: );传真:
020-83377615
;电子邮箱:
rst_jycjc@gd.gov.cn
;
咨询电话:
020-83134884
。
(四)
听证会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14
日。
七、听证人员确定
我厅将结合听证报名人的行业特点、专业知识、所持观点等,合理确定听证参加人的比例,按照新业态平台等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代表、专家学者
1:1
比例(视报名情况调整),遴选
8-10
名听证参加人,并送达《听证通知书》以及听证会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附件:
1.
2.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
年
4
月
26
日